这几天把音标重新给补习了,花不了多少时间,跟着赖世雄的英语音标教程认真跟读上三五天足矣。音标是我的英语学习的短板,这几天的学习更是让我汗颜,不知道原来是怎么混过来的。一直以来我的英语学习都集中在写作和阅读,这两者和音标是相对独立的。但严格来说只有阅读可以说是独立的,写作不是。因为语感这玩意显然和发音有紧密的联系。是一种奇怪的现象,对自己发音信心不足,会造成背单词或句子时对发音不确定,这种动摇感会减弱对发音的记忆(因为知道很可能是错的,所以不会很用心地去记),接连着就影响写作了。
我以前是个粗人,初中学音标的时候不认真,觉得这玩意没用,每个单词会读就可以了。不过好在这是我在英语学习中犯的唯一一个错误。当时还有些同学用中文拼音来标记读音,那害处就更大了。让我晕倒的是就连大家也犯过这类错误:何炳棣在《读史阅世六十年》里写道“背诵方面我远不及有些小级友,我已有不时以自己熟悉的字代替原文难认难读的字的极坏习惯。”
我的心思由粗变细是大三做论文的时候开始的。当时觉得最痛苦的就是学术论文的排版,以前自己写东西弄个标题加粗就完了,而正规的学术出版要求甚严,字距、字号、页边距都有要求。列表应该如何标号,图表的标题要放上方还是下方,数学符号要不要斜体—-这些对第一次排版的人来说都是头疼的问题。再加上老师十分认真,每次文章完了都要叫我们过去校对个五到十遍,最后连英文逗号后少了个空格这种问题都挑出来了,还有一次校对就对了一个通宵。
经此一役,我的整个心思都细密了许多。连带着也开始注意自己思维上的细节,努力使自己的思维更加清晰准确。其实学问也是一样,所有学问高深和精彩的地方都在于细节,大而化之地谈一些问题谁都会。读书也要读细,看完一本书后说:“我把握了这本书的实质,但里面的主要论点和推理我都记不太清楚了。”只能说明你根本没读懂。同样地,“我理解了,但是我说不出来”也是一种搪塞,它只说明你根本还没理解。
